范楼镇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一、组织与管理
(一)镇政府将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要求。
(二) 镇成立社区教育中心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专门会议研究社区教育中心建设问题。
(三) 镇政府有一名分管领导主管社区教育工作,明确宣传科或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分管社区教育中心工作,成教中心校长为社区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一)镇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社区教育中心基础性建设,近三年内累计投入资金超过50万元;能保证社区教育中心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经常性费用支出。
(二)社区教育中心建筑面积达到2600平方米以上。有较完备的教育设施及设备,且切实用于社区教育培训。
1.社区教育中心专用教室不少于6个。
2.建有计算机教室,计算机不少于30台。
3.建有图书馆、阅览室,图书不少于八千册。
4.有多媒体、投影仪等用于教学工作的电教设备。
(三)社区教育中心有一支专兼结合、具有一定教学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0人,兼职教师队伍稳定。
三、实施与成效
(一)社区教育中心制定社区教育中心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二)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及各项教育活动有文字记载,并逐年形成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社区教育中心能从本区域实际出发,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参与社区教育中心教育活动的人数不少于本社区常住人口的50%。
1.进行普法教育,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等教育。
2.适应对外开放,开展市民外语培训。
3.普及计算机知识,开展各类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
4.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
5.围绕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对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6.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
7.对各类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8.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家庭等试点及普及工作。
9.针对性开展科普教育、文明生活教育、心理和健康教育活动。
10.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培训活动。
11.结合社区特点开拓其他教育培训项目。
(四)社区教育中心面向社区成员及时、有效地开展各类教育咨询活动。
(五)社区教育中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成员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建立学习型企业、社区、家庭等学习型组织的研讨会。
(六)能及时总结社区教育工作经验,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科研活动。每年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关于社区教育研究的文章不少于2篇。
(七)社区教育中心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得到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好评,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每年在县级以上媒体对社区教育中心活动的报道不少于3次(篇)。